公司设立程序

1. 为启动公司设立程序,客户需向我们提供其护照复印件和详细联系信息。

2. 将公司的名称提交至公司注册机关,以进行审批。

3. 名称获得批准后,我们极为专业的律师会起草公司章程和备忘录,并制作公司注册表格。在此阶段确定公司的董事、书记、股东、股本和注册地址。董事和/或书记是否为欧盟国家公民这点无关紧要。如果客户未居住于塞浦路斯,我们会建议其指定一名名义董事和/书记,以避免延误。我们还建议指定一位根据信托契据代表客户持有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担任名义股东。公司章程和备忘录由股东签署,表格由董事或书记签署。 我们还协助客户处理注册地址的问题,因为地址必须位于塞浦路斯。

4. 需向公司注册机关支付注册费用,并提交上述文件,进行注册。

5. 公司注册后,我们的律师会协助客户在塞浦路斯及国外设立银行账户。为此,我们的客户需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专业推荐信。

6. 本事务所员工还会为我们的客户推荐与其合作的会计师,以确保客户需求得以满足。